关于为我校部分已购公有住房换发《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通知
自我校启动房改工作以来,已经按1996年获天津市批准的《南开大学出售校产部分教职工现住房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校5000余套教工住宅的产权出售和部分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尚有部分教职工已经购买房屋产权,但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要求,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与南开区房管局、公证处和公安南开分局户籍中心等有关部门协调后,学校决定启动《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以下简称“所有权证明”)换发工作,教职工可持所有权证明直接到上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方便广大教职工的日常生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次换发所有权证明的住房包括:西南村部分(14-16号楼、18-20号楼、57-58号楼、64-69号楼)、北村、东村、龙兴里、龙腾里(兴南小区)、迎水道校区、学者公寓部分(持有房产管理处打印购房计算表的住房)中的已购公有住房。
二、所需材料
1.所有权人本人办理所需携带的材料:
1)所有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图章;
2)原有旧房本(北村部分为购房协议书);
3)缴纳所有权证明工本费 10 元。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所有权人本人户口页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所有权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三、时间安排
1. 换发工作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7月18日间进行,除去5月31日至6月2日外,周一至周六开展换发工作,周日休息。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00- 5:30
3.为保证《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换发工作有序进行,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换发日期(详见下表)内前往房产管理处住宅管理科(101室)办理换领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请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8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我处补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508570。
办理时间 |
换发楼栋 |
5月12日至14日 |
北村1-12号楼 |
5月15日至17日 |
北村14-22号楼 |
5月19日至20日 |
北村23-24号楼 |
5月21日至23日 |
北村25号楼、东村 |
5月24日、26日、27日 |
龙兴里10、11、3、4号楼(原1-4号楼) |
5月28日至30日 |
龙兴里5-8号楼 |
6月3日至5日 |
龙腾里1-6号楼 |
6月6日至7日 |
龙腾里7-8号楼 |
6月9日至12日 |
龙腾里9-13号楼 |
6月13日至14日 |
西南村14-16号楼 |
6月16日至18日 |
西南村18-20、57、58号楼 |
6月19日至21日 |
西南村64-66号楼、学者公寓 |
6月23日至25日 |
西南村67-69号楼 |
6月26日至28日 |
迎水道校区1-4号楼 |
6月30日至7月2日 |
迎水道校区5-7号楼 |
7月3日至7月5日 |
迎水道校区8-10号楼 |
四、其它事项
1. 本次换发所有权证明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已购公有住房,暂不办理换发手续:
1)未经南开大学房产管理处批准,私下买卖交易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的;
3)原所有权人已去世,至今未办理所有权人变更的。
2. 原有旧房本或购房协议遗失的,所有权人本人需从房产管理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南开大学房本遗失补发申请表》,在2014年7月7日至7月18日的工作时间内携该表及相关材料请到房产管理处住宅管理科办理遗失补发申请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所有权证明。
特此通知
房产管理处
2014年5月6日